營業規章

 

一、 營業項目:指業者所經營之第二類電信事業之營業項目。

本公司自營運以來,即以致力於提供消費者便利、加值的網路服務環境為宗旨。為能更進一步於國際數據市場中,提供消費者高品質及物美價美的國際VPN、國際專線服務與語音會議,本公司依據『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申請如下項目:

 

一般業務:

a. 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

b. 語音會議服務

 

特殊業務:

a. 頻寬轉售服務

 

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及調整費用之條件:

用戶申請本業務之服務,需依申請書表內所載之費用項目及收費標準繳納費用。上述各項費用,應依本公司制訂之資費表收取。費用如有調整時,自調整生效日起按費率收取。本公司得隨時依當時狀況,調整相關費用項目及其收費標準,除通知用戶變更部分外,並於網站及本公司公告之;但對於既有用戶,調整後之費用項目及收費標準,應於調整生效前十五日通知用戶,如用戶不同意調整,用戶得選擇終止合約並辦理退費手續。

 

1. 申請的對象、申請之程序、方式。

本公司提供之頻寬轉售服務、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語音會議服務對象均為公司行號,須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及代表人身份證。

 

三、用戶基本資料利用之限制及條件

本公司因業務上所掌握之用戶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該公司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下列情形並符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本公司不得對第三人揭露。另外,公司內部除非相關部門需要客戶資料外,也不得逕行轉多公司其他部門或人員,防止洩密

 

  1. 司法機關、監查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2. 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3. 與公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求助所需者。 前項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4. 本公司若終止各項業務服務,為幫客戶尋求替代供應商,須經客戶同意後,使可將基本資料轉給其他服務供應商。

 

四、經營者經受廢止許可,或暫停或終止其營業以致對用戶權益產生損害時,對用戶之賠償或補償方式(應敘明退費標準方式)。

  1. 本公司如受主管機關廢止許可應立即通知用戶;暫停或終止全部或一部分業務之經營,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之日前一個月公告並通知用戶,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用戶應於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至本公司辦理該月服務發生之應繳費用之手續。 將以該月月租費用平均30天來計算一天的使用服務費用,再乘以客戶使用總天數,所得的數字將是該月服務發生之應繳費用。
  2. 本公司為客戶立場著想,將會在終止服務前,將尋找替代服務業者,讓客戶有時間應變與轉換服務供應商。

 

五、 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害時之處理方式。

本公司無法達到承諾保證的服務品質時,本公司將用服務費折抵的方式補償客戶,除此之外不以其他方式提供補償。

 

以下情況本公司不承擔補償責任:

  1. 地震、颱風、洪水、火災等一切自然災害;
  2. 戰爭、罷工、停電、政府行為;
  3. 電信/電力線路被人為破壞或CHINANET的線路、設備,因調試、擴容所引起中斷
  4. 客戶5日內未向本公司報告的不連通情形。

 

其他相關條件如下:

  1. 本公司應維持業務系統設備之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速修復。但用戶自備設備者,應自行修復。
  2. 電路障礙經本公司查修,發現係因客戶自備設備障礙所致者,本公司得酌收費用。
  3. 如因電信公司之線路傳輸品質不良造成之損失,本公司將協助用戶聯繫相關單位進行維修,但本公司不負責線路維修及用戶損失。

 

六、 對用戶申訴之處理及其他與使用者權益有關之項目。

一、 客戶服務保證

1. 客戶向本公司提出如下服務:

  1. 服務諮詢
  2. 初裝工作受理及工作情況通報
  3. 服務變更受理及工作情況通報
  4. 投訴受理及處理情況通報
  5. 繳費諮詢及辦理
  6. 受理系統配置變更

2. 本公司保證為客戶指定1名客戶服務人員負責客戶的售後服務工作。

3. 保證向客戶提供7X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

4. 本公司服務人員每個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9:00-18:00)提供9小時服務。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由本公司值班工作人員提供服務。

 

二、 技術支援保證

1. 本公司技術支援工程師向客戶提供如下服務:

  1. 網路系統狀態監測
  2. 緊急情況通知
  3. 授權下的服務器操作
  4. 技術問題諮詢

2. 本公司保證為客戶指定1名技術工程師負責客戶的技術支援工作。

3. 本公司值班技術工程師將提供每天24小時,每週7天,每年365日工作。

4. 客戶需要本公司直接對相關設備相應用軟件進行操作時,需要向本公司書面授權說明。

5. 客戶需指定1-2人為客戶服務授權人,只有授權人有權利要求本公司對其服務器進行操作。

6. 書面授權必須有客戶授權人的簽字。當客戶授權人無法以書面形式授權時,可以通過電話向本公司客戶服務專員或值班工程師授權,本公司值班人員將對授權人身份進行確認,同時電話內容將被錄音,操作完成後客戶需捕交書面授權書。

 

其他相關使用者權益有關之項目:

  1. 用戶在變更聯絡地址及電話時,應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告知。
    本公司以維護用戶日後使用之權益,提供以下聯絡方式。
    本公司服務專線:(02)8969-0009
    本公司傳真:(02)8252-8291
    本公司電子郵件:noc@tw.CNLink.net
  2. 本公司對於用戶之申請事項,於二週內給予口頭或書面簽覆。
  3. 本公司對於債信紀錄不良之客戶,保留是否接受其申請網路服務之權利。
  4. 業務可擷取之任何資源,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用戶不得違法使用。
  5. 用戶租用本公司服務應繳之費用,應在本公司通知繳費之期限內繳清,如逾期未繳且經本公司再次催繳仍未繳納者,本公司得辦理所積欠之費用。

 

七、其他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定應記載之服務條件。